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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毒品犯罪是指违反国家和国际有关禁毒法律、法规,破坏毒品管制活动,应该受到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章第七节共十一条二十七款专门规定了有关毒品犯罪的罪名和处罚。
    刑法规定,毒品犯罪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等。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对于毒品犯罪的刑事辩护,不同于普通刑事案件的辩护,因为毒品犯罪的侦查、取证、封存、检验等相关程序存在非常严格的规范制度以及非常人的专业技能与资质因素;毒品犯罪辩护的本身和介入因素综合分析评价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罪与非罪、最轻与最重,方可实现辩护逻辑与司法机关认定案件的标准有机统一。
          正如草原狼毒品犯罪辩护问题论证行者曹春风老师谈到的辩护逻辑与轨迹侦查的逆向思维,从来源入手、从介入因素入手方可对毒品案件的本身进行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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